注音:ㄩㄣˋ ㄈㄚˇ
结构:韵(左右结构)法(左右结构)
⒈ 指韵文用韵的法则。
引明宋濂《评浦阳人物·文学·元处士吴莱》:“问其作赋之法,则谓有音法,欲其倡和闔闢;有韵法,欲其清浊谐协。”
(1)(名)和谐悦耳的声音。
(2)(名)韵母。
(3)(名)情趣。
(4)(名)(Yùn)姓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