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各项工作由专人负责,并明确责任范围的管理制度。
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一章第十四条:“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,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,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,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,改进劳动组织,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,发展社会生产力。”
《河南日报》1981.8.20:“这次来主要是了解三中全会后农村的新变化,帮助稳定、完善各种受群众欢迎的责任制,进一步发展农村大好形势。”
一种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。工作由专人负责,并明确规定其责任范围。
1. 责任,分(fèn)内应做的事:责任。尽责。负责。职责。专责。责无旁贷。
2. 要求:责求。责令。责成。
3. 指摘过失:求全责备。责怪。斥责。责罚。谴责。
4. 质问,诘(jié)问:责问。责难。责让。
5. 旧指为了惩罚而打:鞭责。杖责。
1. 相信,信赖:信任。
2. 使用,给予职务:任命。任人唯贤。
3. 负担,担当:担任。任课。
4. 职务:就任。到任。任重道远。
5. 由着,听凭:任凭。任性。任意。任从。任随。听任。放任自流。听之任之。
6. 不论,无论:任何。任人皆知。
(1)(动)制造:~版|~币|~表|~革|~件|~冷|~品|~钱|~糖|~图|~药。
(2)(动)拟定;规定:~定|因地~宜。
(3)(动)用强力约束;限定;管束:~伏|管~。
(4)(名)制度:法~|所有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