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合于事理。
引元刘壎《隐居通议·诗歌五》:“此诗若绳以唐人律体,大概疏直欠工,然鸿泥之諭,真是造理,前人所未到也。”
(1)(动)做;制作:创~|建~|~纸。
(2)(动)假编;捏造:~谣。
(3)(名)指相对两方面的人;法院里专用于诉讼的两方:两~|甲~。
(4)(量)〈方〉农作物的收成或收成的次数:早~|一年三~。
(5)(动)前往;到:~访|登峰~极。
(6)(动)成就:~诣|深~。
(7)(动)培养:可~之才。
(1)治玉。
(2)(名)物质组织的条纹;纹理。
(3)(名)道理;事理。
(4)(名)自然科学;有时特指物理学。
(5)(名)管理;办理。
(6)(动)整理;使整齐:~发|~一~书籍。
(7)(动)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;表示意见(多用于否定):路上碰见了;谁也没~谁|置之不~。
(8)(Lǐ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