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ㄗㄠˋ ㄌ一ˋ
结构:造(半包围结构)历(半包围结构)
⒈ 见“造历”。亦作“造歷”。制订历法。
引《隋书·律历志中》:“宋氏元嘉,何承天造历,迄於齐末,相仍用之。”唐傅仁均《陈修历七事表》:“臣今造歷,却推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则同,自斯以降,并无差爽。”
(1)(动)做;制作:创~|建~|~纸。
(2)(动)假编;捏造:~谣。
(3)(名)指相对两方面的人;法院里专用于诉讼的两方:两~|甲~。
(4)(量)〈方〉农作物的收成或收成的次数:早~|一年三~。
(5)(动)前往;到:~访|登峰~极。
(6)(动)成就:~诣|深~。
(7)(动)培养:可~之才。
(1)(名)经历;经过:来~|~时半年。
(2)(形)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|~代|~次|~届。
(3)(量)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
(4)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|阴~。
(5)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:日~|天文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