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收支相抵后有馀的财物。
引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顾自有旧田庐,令子孙勤力其中,足以共衣食,与凡人齐。今復增益之以为赢餘,但教子孙怠墯耳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十一回:“账房里的赢餘,本来是要到节下算的。”
邹韬奋《抗战以来》四六:“十六年来,所有赢馀都滚存加入事业费。”
⒉ 多馀;剩馀。
引明陆容《菽园杂记》卷二:“无力者,以器积雨雪水为食耳,亦何常得赢餘水以浴?”
《明史·广西土司传一·桂林》:“宜以桂林等卫赢餘军士,置千户所镇之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货志六》:“至是,定货由华船装运者为常税,额徵五万六千五百餘两,赢餘十万两。”
收支相抵后的余额。《汉书.卷七一.疏广传》:「顾自有旧田庐,令子孙勤力其中,足以共衣食,与凡人齐。今复增益之以为赢余,但教子孙怠墯耳。」也作「嬴余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