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优恤”。亦作“优卹”。
⒉ 体恤,优待照顾。
引唐韩愈《论淮西事宜状》:“所在将帅,以其客兵,难处使先,不存优恤。待之既薄,使之又苦。”
宋王栐《燕翼诒谋录》卷五:“自后军帅亦仰承朝廷优卹之意,待遇之礼与统领官等。”
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茶课》:“造茶人户常加优卹,不致生受。”
明谢肇淛《五杂俎·人部四》:“天下僧惟凤阳一郡,饮酒,食肉,娶妻,无别於凡民,而无差役之累。相传太祖汤沐地,以此优恤之也。”
清王士禛《居易录谈》卷中:“兹念育民之道,无如宽赋,矧边省地方,非再沛优恤之恩,则閭阎无由充裕。”
⒊ 特指从优抚恤。
引唐薛用弱《集异记·凌华》:“付司追凌华,凿玉枕骨送上,仍令所司量事优恤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李玉英狱中讼冤》:“又闻得兵科给事中上疏,奏请优恤阵亡将士。”
明陈子龙《直陈祸乱之源疏》:“优卹死事之家,以作忠孝之怀。”
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一:“﹝小臺﹞殉难随州,上命以游击例优卹。”
⒋ 多接济。
引唐韩愈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请量闲剧,留官吏於仓场,勾当要害,守捉少置人数,优恤粮料,严加把捉。”
体谅、体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