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旨以外的意义、内容。
引清何琇《樵香小记·卦变》:“来瞿塘説《易》,纯以错综为主,是执餘义为本义矣。”
⒉ 指字的本义之外的派生义、通假义。
引清阮元《释“颂”》:“颂之训为美盛德者,餘义也;颂之训为形容者,本义也。且颂字即容字也,故《説文》‘颂,皃也’。”
(1)(代)我。
(2)(Yú)姓。
(3)(名)剩下:~存|~党|~毒|~额|~款|~力|~粮|~剩|~缺|~外|~威|~蓄|~残|~多|~富|节~|盈~|心~力拙|不遗~力|残渣~孽|虎口~生|死有~辜|心有~悸|绰绰有~|游刃有~。
(4)(名)大数或度量单位等后面的零头:~数|五百~斤|一丈~。
(5)(名)指某种事情、情况以外或以后的时间:~闲|业~|茶~饭后|兴奋之~|高歌~曲。
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义。义不容辞。义无反顾。仗义直言。
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义举。义务。义愤。义演。见义勇为。
3. 情谊:义气。恩义。义重如山。
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义。含义。释义。微言大义。
5. 指认为亲属的:义父。
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义齿。义肢。
7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