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ㄩˊ ㄈㄚˇ
结构:逾(半包围结构)法(左右结构)
⒈ 亦作“踰法”。超越法度。
引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越职踰法,以取名誉,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,岂不殆哉!”鲁迅《坟·文化偏至论》:“宴安逾法,则矫之以教宗,递教宗淫用其权威,则又掊之以质力。”
犯法,超越法定权限。
如:「人当守分,不可逾法。」
(1)(动)超过:~常|~期|~限|年~古稀|不可~越。
(2)(副)更加:~甚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