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周初二国名。相传两国有人曾因争地兴讼,到周求西伯姬昌平断。
引《诗·大典·緜》:“虞芮质厥成, 文王蹶厥生。”
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於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,乃如周。入界,耕者皆让畔,民俗皆让长。 虞芮之人未见西伯,皆慙,相谓曰:‘吾所争, 周人所耻,何往为,祗取辱耳。’遂还,俱让而去。”
后因以“虞芮”指能谦让息讼者。 晋葛洪《抱朴子·用刑》:“但当先令而后诛,得情而勿喜,使伯氏无怨於失邑, 虞芮知耻而无讼耳。”
明李东阳《若虚诗来欲平马讼五迭韵答若虚并柬文敬佩之》:“欲令虞芮成礼让,不遣秦越相讥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