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律诗和格诗的合称。 中唐人分乐府歌行以外的诗为律诗和格诗两类,如白居易自己把《长庆集》以后写的绝句、五律、七律及排律等近体诗称为律诗,五、七言古体诗称为格诗。
引宋计有功《唐诗纪事·项斯》:“始张水部籍为律格诗,惟朱庆餘亲授其旨。”
(1)(名)法律;规则:定~|规~|纪~。
(2)(名)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;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;合称十二律。
(3)(名)旧诗的一种体裁:五~|七~。
(4)(动)〈书〉约束:~己甚严。
(5)(Lǜ)姓。
1.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:格子纸。方格儿布。
2. 法式,标准:格局。格律。格式。格言。合格。资格。
3. 表现出来的品质:格调。风格。人格。国格。性格。
4. 阻碍,隔阂:格格不入。
5. 击,打:格斗。格杀。
6. 推究:格致。
7. 树的长枝。
8. 至,来:格于上下。
9. 感通:格于皇天。
10. 变革,纠正:格非。
11.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。
(名)文学体裁的一种;通过有节奏、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;抒发情感:~抄|~词|~风|~集|~句|~剧|~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