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名。两汉有决曹、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。 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,在州曰司法参军。 宋沿唐制,诸州置司法参军。 元废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七》。
⒉ 星官名。 清恽敬《文昌宫碑阴录》:“《晋书·天文志》‘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,天之六府也。四曰司禄、司中、司隶赏功进。’与《天官书》‘四曰司命、五曰司中、六曰司禄’不同。
引《星经》又曰‘六曰司法’。”
⒊ 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、刑事案件进行侦察、审判。
职官名。掌理刑法。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,州置司法参军,县置司法,宋沿置。元代 始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