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号
(1) 一对引号(“ ”或 ‘’)haO86.com之一,是用以标明所引用他人言论或书面文字的起止的符号
⒈ 标点符号的一种。表示文中引用或特别提示的部分。有时也用来表示贬义或否定。竖行文字开始时用﹃,结束时用﹄;横行文字用“”。用引号的话里还有需要用引号的话,外边一层用双引号,里边一层用单引号(﹂﹁或‘’)。
一种标点符号。表示引用语的起止,或特别意义的词句,其形式为「」或『』。
1.拉,伸:~力。~颈。~而不发。~吭高歌。
2.领,招来:~见。~子。~言。~导。~荐。抛砖~玉。
3.拿来做证据、凭据或理由:~文。~用。援~。
4.退却:~退。~避。
5.旧时长度单位,一引等于十丈。
6.古代柩车的绳索:发~(出殡)。
1. 名称:国号。年号。字号。
2. 旧指名和字以外的别号:如“李白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”。
3. 记号,标志:信号。暗号。
4. 排定的次序或等级:编号。号码。
5. 扬言,宣称:号称。项羽兵四十万,号百万。
6. 指某种人员:病号。伤号。
7. 标上记号:号房子。把这件东西号上。
8. 号令,命令:发号施号令。号召。
9. 军队或乐队里所用的西式喇叭:吹号。号兵。
10. 量词,用于人数:昨天去了几十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