号码
(1) 记数标号的字
⒈ 旧时我国用以记数的符号。一至九数,各以〡〢〣〤〥亠〧〨〩来表示。但号码的由来甚久,字形或有变异,如宋司马光《潜虚·体图》所载即有不同。
⒉ 以数字编列次第的号数。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十三回:“取过籤筒来摇了几摇,摇出一根籤来,看了号码。”
茅盾《搬的喜剧》:“她并没知道黄先生工作处的电话号码。”
记数目的符号。
如:「身分证号码」、「准考证号码」。
1. 名称:国号。年号。字号。
2. 旧指名和字以外的别号:如“李白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”。
3. 记号,标志:信号。暗号。
4. 排定的次序或等级:编号。号码。
5. 扬言,宣称:号称。项羽兵四十万,号百万。
6. 指某种人员:病号。伤号。
7. 标上记号:号房子。把这件东西号上。
8. 号令,命令:发号施号令。号召。
9. 军队或乐队里所用的西式喇叭:吹号。号兵。
10. 量词,用于人数:昨天去了几十号人。
1. 代表数目的符号:码子(a.数目符号;b.圆形的筹码;c.金融界称自己能调度的现款)。号码。页码。价码。
2. 计算数量的用具:筹码。砝码。
3. 指一件事或一类的事:这是两码事。
4. 英美制长度单位,一码等于0.9144米。
5. 堆叠:码垛。码放。
6. 古同“玛”,玛瑙(亦作“码碯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