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ㄒ一ˊ ㄍㄨㄢˋ ㄈㄚˇ
结构:习(独体结构)惯(左右结构)法(左右结构)
社会习惯风尚经国家确认,具(hao86.com好工具)有法律效力,但无条文规定的,称“习惯法”。
⒈ 社会习惯风尚经国家确认,具有法律效力,但无条文规定的,称“习惯法”。
法律上指未经明文规定,但为国家、国民承认,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礼俗风尚或社会习惯。
(1)(动)学习;练习;温习:~武|~练。
(2)(动)对某事物常常接触而熟悉:~焉不察。
(3)(名)习惯:恶~|陈规陋~|积~。
(4)姓。
(1)(名)习以为常;积久成性;习惯:我劳动~了;一天不干活就不舒服。
(2)(动)纵容(子女)养成不良习惯或作风:娇生~养|不能~着孩子们吃零食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