伉俪
(1) 夫妻
⒈ 妻子,配偶。
引《左传·昭公二年》:“晋少姜卒。公如晋,及河,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:‘非伉儷也,请君无辱。’”
孔颖达疏:“言少姜是妾,非敌身对耦之人也。”
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,弃其伉儷妃嬪,而帅其卿佐以淫於夏氏。”
韦昭注:“伉,对也。儷,偶也。”
《文选·左思<咏史>诗之七》:“买臣因采樵,伉儷不安宅。”
张铣注:“伉儷,谓妻也。”
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杨崇本》:“大丈夫不能庇其伉儷,我已为朱公妇矣,无面视君,有刀绳而已!”
清方文《彰法山经桥公故居》诗:“二女才华诚絶人,何处能寻此伉儷。”
⒉ 谓女子嫁人为妻。 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方正》:“王爽与司马太傅饮酒,太傅醉,呼王为小子。
引王曰:‘亡祖长史,与简文皇帝为布衣之交,亡姑亡姊,伉儷二宫,何小子之有!’”
刘孝标注引《中兴书》:“王濛女,讳穆之,为哀帝皇后; 王藴女,讳法惠,为孝武皇后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》:“羣臣谓宣太后应配食元帝,太子前率徐邈曰:‘ 宣太后平素之时,不伉儷於先帝,至於子孙,岂可为祖考立配!’”
清和邦额《夜谭随录·章佖》:“婢曰:‘儿家小娘子葳蕤之质,年十六,孤处无依,欲求人家兰玉而伉儷之。’”
⒊ 谓夫妇。
引《晋书·孙楚传》:“初, 楚除妇服,作诗以示济(王济 ), 济曰:‘未知文生於情,情生於文,览之悽然,增伉儷之重。’”
《京本通俗小说·冯玉梅团圆》:“那汉道:‘足下休疑,我已别娶浑家,旧日伉儷之盟,不必再题。’”
郭沫若《苏联纪行·八月十一日》:“女往依附,经种种曲折,结果与钢琴家结为伉俪。”
⒋ 谓结成夫妇。
引清和邦额《夜谭随录·香云》:“女曰:‘结褵约在几时?’ 杜曰:‘罪不可逭者正在此,盖伉儷已匝月矣。’”
嫡妻的专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