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宋时官署名,管理财赋。
引宋李心传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·官制二·经制使》:“绍兴中,又有总制司,以执政官领其事。先是经制司既废,诸路贡赋,或不时至,五年闰二月孟富文以参知政事提领措置财用, 富文请以总制司为名,许之。”
(1)(动)总括;汇集:~之|~其成|~起来|~到一起。
(2)(形)全部的;全面的:~额|~攻|~评|~数|~长|~帐|~值|~动员|~攻击|~罢工。
(3)(形)概括全部的;为首的;领导的:~部|~管|~会|~机|~监|~谱|~社|~署|~长|~则|~工会|~路线|~司令|~书记。
(4)(副)一直;一向(表示情况的经常性):~迟到|~不下雨。
(5)(副)毕竟;总归:小孩~是小孩|~得向上级汇报。
(1)(动)制造:~版|~币|~表|~革|~件|~冷|~品|~钱|~糖|~图|~药。
(2)(动)拟定;规定:~定|因地~宜。
(3)(动)用强力约束;限定;管束:~伏|管~。
(4)(名)制度:法~|所有~。
(1)主管。
(2)(动)主持、操作。
(3)(名)一级机关内一部门。
(4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