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ㄗㄨㄛˋ ㄑ一
结构:做(左右结构)七(独体结构)
⒈ 旧俗人死后每隔七天做一次佛事,称为做七。凡七七四十九天而止。
引明汤显祖《牡丹亭·遇母》:“空和他做七做中元,怎知他成双成爱眷。”清王应奎《柳南随笔》卷四:“或问:人死,每遇七日则作佛事,谓之做七,何歟?曰:人生四十九日而魄生,亦四十九日而魄散……曰:然则做佛事亦有益歟?曰:此俗尚也,愚夫愚妇之所为也。”
依据道教说法,人死后魂魄仍生,嗣后每隔七天,会散离一魂,做七即每隔七天祭悼亡魂一次,藉道士之力而使亡者魂魄不散,并超度仙界。
(1)(动)制造
(2)(动)写作:~诗|~文章|~材料。
(3)(动)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:~活|~工|~买卖。
(4)(动)举行家庭的庆祝或纪念活动:~寿|~生日。
(5)(动)充当;担任:~官|~教员|~保育员|~工会主席|~妈妈的。
(6)(动)用做:~原料|~教材。
(7)(动)结成(关系):~伴|~亲|~对头|~朋友。
(1)(数)数目。
(2)(数)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一次;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;共分七个“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