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化
(1) 物理与化学
⒈ 治理与教化。
引《后汉书·樊宏传论》:“分地以用天道,实廪以崇礼节,取诸理化,则亦可以施于政也。”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夫礼以训世,而法以整俗,理化之本,事实由之。”
唐白居易《为宰相让官表》:“枢衡要地,初不得人,则理化劳心,终无成日。”
宋曾巩《辞中书舍人状》:“行之四方,传之万世。理化所出,其具在此。”
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十七回:“﹝蔡京﹞上不能辅君当道,赞元理化。”
⒉ 事理的变化。
引《文选·殷仲文<南州桓公九井作>诗》:“四运虽鳞次,理化各有準。”
吕向注:“其物理变化亦各均平若一。”
⒊ 物理学、化学的并称。
治理和教化。
如:「理化馆」、「理化教学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