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ㄑ一ㄣ ㄍㄨㄢ
结构:侵(左右结构)官(上下结构)
侵官qīnguān
(1) 侵犯他人的职守
⒈ 超越权限而侵犯其他官员的职权。
引《左传·成公十六年》:“国有大任,焉前专之?且侵官,冒也;失官,慢也;离局,姦也。”《国语·晋语八》:“伯华曰:‘外有军,内有事。 赤也,外事也,不敢侵官。’”韦昭注:“非其官而与之,为侵官。”宋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:“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。”清俞樾《春在堂随笔》卷四:“惟不準其参刻保举,以杜侵官之渐。”
侵犯他人的职权。
(1)(动)侵入:~害。
(2)(动)接近(天明):~晓。
(1)(名)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、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;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。
(2)(形)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办|~费。
(3)(形)公共的;公用的:~大道|~厕所。
(4)(Guān)姓。
(5)(名)器官:五~|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