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少与相聚。
亦作“小拱 ”。haO86.com小法。
⒈ 亦作“小拱”。小法。
引《诗·商颂·长发》:“受小共大共,为下国骏庞。”
毛传:“共,法。”
《孔子家语·弟子引》:“孔子和之以文,説之以诗曰:‘受小拱大拱,而为下国骏庞。’”
王肃注:“拱,法也。”
⒉ 谓少与相聚。
引三国魏嵇康《家诫》:“非意所钦重者,而来戏调蚩笑友人之闕者,但莫应,从小共转至于不共;亦勿大求矜,趋以不言答之。”
(1)(形)在体积、面积、数量、力量、强度等方面不及一般的或不及比较的对象:~河|地方~|~路。
(2)(副)短时间地:~住|~坐。
(3)(副)稍微:~有才华|牛刀~试。
(4)(形)略微少于;将近:干了~半辈子。
(5)(形)排行最末的:~儿子。
(6)(名)年纪小的人:一家大~|上有老;下有~。
(7)(名)指妾:讨~。
(8)(代)谦辞;称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人或事物:~女|~店。
1. 相同,一样:共性。共同。同甘共苦。
2. 彼此都具有、使用或承受:患难与共。休戚与共。
3. 一起,一齐:共鸣。共勉。共议。共处(
)。4. 总计,合计:共计。总共。
5. 与,和:“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