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分
(1) 守规矩;安[hao86.com好工具]于本分
⒈ 规矩老实,守本分。
引唐白居易《咏拙》诗:“以此自安分,虽穷每欣欣。”
元吴昌龄《东坡梦》第一折:“倒不如咱家安分,向深山将姓名隐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二五回:“你安分些罢,何苦讨人厌。”
巴金《月夜》:“他想,他是一个安分的人,人家为什么要把他抓去。”
安守本分。《红楼梦.第六四回》:「嗳,那一个是安分的,每日不是打架,就拌嘴。」《老残游记.第七回》:「若是深知这人一定安分的,他就教他几手拳棒,也十分慎重的。」也作「安分守己」。
(1)(形)安定:心神不~。
(2)(动)使安定(多指心情):~民。
(3)(形)对生活、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;心安:~之若泰。
(4)(形)平安;安全(跟‘危’相对):公~。
(5)(动)使有合适的位置:~插|~顿。
(6)(动)安装;设立:~电灯。
(7)(动)加上:~罪名。
(8)(动)存着;怀着(某种念头;多指不好的):你~的什么心?
(9)姓。
(10)〈书〉疑问代词。问处所或表示反问:而今~在|~能若无其事?
(11)(量)安培的简称。
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
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
3. 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
4. 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