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ㄘㄠˇ ㄓㄠˋ
结构:草(上下结构)诏(左右结构)
⒈ 拟写诏书。
引唐李肇《翰林志》:“学士於禁中草詔,虽宸翰所挥,亦资检讨,谓之视草。”唐李商隐《赠庾十二朱版》诗:“君王晓坐金鑾殿,只待相如草詔来。”宋欧阳修《归田录》卷二:“仁宗初立,今上为皇子,令中书召学士草詔。”
⒉ 指拟定的诏书。
引清侯方域《于谦论》:“使谦率羣臣,羣臣必从,何也? 谦之任遇深,而羣臣所恃也。乃不闻其有此举。而草詔一传, 谦亦唯唯署名。”
草拟诏书。
(1)(名)高等植物中栽培植物以外的草本植物的统称:野~|青~。
(2)(名)指用作燃料、饲料等的稻、麦之类的茎和叶:稻~|干~。
(3)(名)〈口〉雌性的(多指家畜或家禽):~驴|~鸡。
(4)(形)草率;不细致:潦~|字写得很~。
(5)(名)文字书写形式的名称。ɑ)汉字形体的一种:~书。b)拼音字母的手写体:~书。b)拼音字母的手写体
(6)(名)草稿:起~|~案。
(7)(动)〈书〉起草:~拟。
(1)〈书〉
(2)(动)教诲;告诉;告诫。
(3)(名)诏书;皇帝颁发的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