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草书之法。
引宋黄庭坚《山谷题跋·跋法帖》:“观史孝岑《出师颂》数字,颇得草法。盖陶冶草法,悉自小篆中来。”
宋沉辽《赠清道》诗:“诸公草法无可称,中叶始有张颠名。”
(1)(名)高等植物中栽培植物以外的草本植物的统称:野~|青~。
(2)(名)指用作燃料、饲料等的稻、麦之类的茎和叶:稻~|干~。
(3)(名)〈口〉雌性的(多指家畜或家禽):~驴|~鸡。
(4)(形)草率;不细致:潦~|字写得很~。
(5)(名)文字书写形式的名称。ɑ)汉字形体的一种:~书。b)拼音字母的手写体:~书。b)拼音字母的手写体
(6)(名)草稿:起~|~案。
(7)(动)〈书〉起草:~拟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