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掣籤”。亦作“掣签”。
⒉ 抽签。削竹为签,配以标志或词语,抽取其中一根或若干根,用以决定先后次序或占吉凶。
引《元典章新集·户部·盐课》:“外江客旅拈卷掣籤,挨次过岸。”
⒊ 特指明代后期沿袭至清的吏部选授迁除官吏的方法。 《明史·孙丕扬传》:“﹝万历﹞二十二年拜吏部尚书。参阅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。
引丕扬挺劲不挠,百僚无敢以私干者,独患中贵请謁,乃创为掣籤法,大选急选,悉听其人自掣,请寄无所容,一时选人盛称无私,然銓政自是一大变矣。”
清钱泳《履园丛话·杂记上·刺史新闻》:“有云南刘某入京謁选……未一年,掣籤得县丞,分发河南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三回:“前几年他中了进士,榜下用了知县,掣签掣了江寧。”
抽签。一种明、清分发官吏的办法。《明史.卷二二四.孙丕扬传》:「丕扬挺劲不挠,百僚无敢以私干者,独患中贵请谒。乃创为掣签法,大选急选,悉听其人自掣,请寄无所容。」《儒林外史.第二三回》:「董知县一路到了京师,在吏部投了文,次日过堂掣签。」也作「掣签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