撤回
(1) 召回派出去的,如军队从特定位置或地区有秩序地撤退
(2) 收回发出去的,常指收回所说的话或对某人不信任的暗示
⒈ 撤退回来;撤退回到。
引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缅甸归诚本末》:“镇府闻报,率兵二百名於四月辛酉出御,行抵姚关,旋即撤回。”
柳青《铜墙铁壁》第一章:“他不得不按照上级的决定,撤回无定河下游清涧县老红区去。”
⒉ 谓召回驻在外面的机构或人员。
引《杨家将》第三回:“太祖从之,命先锋李继勋屯兵上党 ;又遣人撤回何继筠等。”
《清史稿·交通志四》:“即可商令各国将在中国所设之邮局撤回。”
魏巍《东方》第三部第七章:“郭祥赶忙让司号员发出信号把他们撤回。”
⒊ 谓收回文件、命令等。
引瞿秋白《饿乡纪程》十:“张斯麐在莫斯科奉政府撤回命令时就报告劳农政府。”
例如:撤回提案;撤回起诉。
召回驻外机构或人员。
如:「撤回起诉」、「撤回提案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