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ㄅ一ㄢˋ ㄌ一ㄝˋ
结构:辩(左中右结构)列(左右结构)
⒈ 列举理由加以分辩。 《新唐书·杜羔传》:“京兆尹元义方责租赋不时,繫二县吏,将罪之。
引羔等辩列尤苦,尹不为纵。”宋刘颜《辅弼名对序》:“或关治乱以发明,或繫安危而辩列。”明李东阳《明故吏部尚书致仕赠尹公墓志铭》:“公不自辩列,惟引咎自责而已。”
(动)辩解;争论:分~|争~|~论。
(1)(动)排列:罗~|~队欢迎。
(2)(动)安排到某类事物之中:~入议程。
(3)(名)行列:站在最前~。
(4)(量)用于成行列的事物:一~火车。
(5)(名)类:不在此~。
(6)(名)各;众:~国|~位观众。
(7)(Liè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