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标榜炫耀。
引清薛福成《王君墓志铭》:“呜呼!其贤於世之倖躐亨衢,高自标揭,觝鑠古今,而言行不相顾者,盖亦远矣!”
⒉ 显明。
引孙中山《建国方略·临时集会之组织法》:“但永久之社会组织,略同于二者之外,更加以须有正式举定之职员,及一切之章程规则,并有定期之会议,标揭之意志,规定之人数。”
(1)(名)〈书〉树木的末梢。
(2)(名)事物的枝节或表面:治~不如治本。
(3)(名)标志;记号:商~。
(4)(名)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:~上问号。
(5)(名)给竞赛优胜者的奖品:锦~。
(6)(名)旧时用比价方式承包工程或买卖货物时各竞争厂商所标出的价格:招~|投~。
(7)(名)清末陆军编制之一;相当于后来的团。
1. 把盖在上面的东西拿起,或把粘合着的东西分开:揭锅。揭幕。
2. 使隐瞒的事物显露:揭露。揭发。揭底。揭穿。揭短。揭晓。
3. 高举:揭竿而起。
4. 标示:揭橥(zhū)(本是作标记的小木桩,引申为标志。亦作“揭著”)。揭示。
5. 扛,持。
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