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ㄅㄨˋ ㄈㄚˇ ㄓ ㄊㄨˊ
不法之徒
(1) 歹徒或逃犯,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
(2) 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
违反法令的人。
如:「对于这些不法之徒,法律会给予适当的制裁。」
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
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(1)(形)空的;没有凭借的:~劳。
(2)(副)表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;仅仅:~留。
(3)(副)徒然:~自惊扰。
(4)(名)徒弟;学生。
(5) 姓。
(6)(名)信仰某种宗教的人:教~。
(7)(名)同一派系的人(含贬义):暴~。
(8)(名)人(含贬义):好色之~。
(9)(名)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