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ㄅㄨˋ ㄔㄥˊ ㄨㄣˊ ㄈㄚˇ
⒈ 不经立法程序,而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法律,如判例、习惯法等。与成文法相对。
凡未经立法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,亦未经一定手续公布,而具有法律之效力,称为「不成文法」。如自然法及习惯法等是。
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1.做好,做完:成功。完成。成就。成事。成交。成立。成婚。成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:成人之美。玉成其事。
2.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成形。成性。成人。自学成才。蔚然成风。
3.变为:长成。变成。
4.可以,能行:成,就这么办。
5.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成。
6.够,达到一定数量:成年累(lěi)月。
7.已定的,定形的:成规。成俗。成见。成例。成竹在胸。
8.十分之一:增产三成。
9.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成宋乱”。
10.姓。
(1)(名)文字;记录语言的符号:中~。
(2)(名)文章;作品:美~。
(3)(名)文言:半~半白。
(4)(名)指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:~化|~明|~物。
(5)(名)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|繁~缛节。
(6)(名)非军事的(跟‘武’相对):~职|~武双全。
(7)(名)古时称在身上、脸上刺画花纹或字:~身|~了双颊。
(8)(旧读wèn)掩饰:~过饰非。
(9)(名)关于读书人的:~人。
(10)(名)姓。
(11)(量)一文不值。
(12)(形)柔和;不猛烈:~雅|~火。
(13)(形)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|水~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