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语。本谓藏珍宝之所,喻指涅槃,谓自由无碍的境界。
引《法华经·化城喻品》:“若能前至宝所,亦可得去。”
《摩诃止观》卷一:“界内小道,极在化城,故为细;界外大道,极在宝所,故为麤。”
唐杨炯《梓州惠义寺重阁铭》:“是则毘耶四会,俱发道心;险路众人,咸知宝所。”
《古尊宿语录》卷三二:“譬如造得一隻船,上面一一装载了,要千里至乎宝所。”
(1)(名)珍贵的东西:献~|~塔|~物|粮食是~中之~。
(2)(形)珍贵的:~刀|~卷|~眷|~典|~剑。
(3)(名)旧时的一种赌具;方形;多用牛角制成;上有指示方向的记号。参看〔压宝〕。
(4)敬辞;旧时用于称别人的家眷、铺子等:~眷|~号。
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