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ㄆ一ˋ ㄑ一ㄥˇ
结构:辟(左右结构)请(左右结构)
⒈ 即辟聘。参见“辟聘”。
引汉应劭《风俗通·十反·太尉沛国刘矩》:“叔方雅有高问,远近伟之,州郡辟请,未尝答命,往来京师,委质通门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杨仪传》“仪自杀” 裴松之注引晋张方《楚国先贤传》:“仪兄卢,字威方。少有德行,为江南冠冕。州郡礼召,诸公辟请,皆不能屈。”《旧唐书·李晟传》:“晚岁忽於取士,辟请不得其人。至使吏缘为奸,军政不肃,物论稍减,惜哉!”
1.透彻:精~。透~。
2.驳斥或排除(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):~谣。~邪说。
3.法律;法:大~(古代指死刑)。
(1)(动)请求:~教|~假。
(2)(动)邀请;聘请:~客|~医生。
(3)(副)敬辞;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:您~坐|~准时出席。
(4)(动)旧时指买香烛、纸马、佛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