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ㄆ一ˋ 一ㄤˊ ㄓ ㄔㄨㄥˇ
⒈ 汉辟阳侯审食其为吕后所爱幸,后因以“辟阳之宠”指大臣为后妃所宠幸。参见“辟阳侯”。
引北魏崔鸿《十六国春秋·前秦·苻坚》:“诛苻生及法,皆威与太后潜决大谋,遂有辟阳之宠。”
《旧唐书·张行成传》:“则天临朝, 通天二年, 太平公主荐易之弟昌宗入侍禁中……由是兄弟俱侍宫中,皆傅粉施朱,衣锦绣服,俱承辟阳之宠。”
1.透彻:精~。透~。
2.驳斥或排除(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):~谣。~邪说。
3.法律;法:大~(古代指死刑)。
(1)(名)我国古代哲学认为存在于宇宙间的一切事物中的两大对立面之一(跟‘阴’相对):阴~二气。
(2)(名)太阳;日光:~光|~历|~坡|朝~。
(3)(名)山的南面;水的北面:衡~(在衡山之南)。
(4)(形)凸出的:~文。
(5)(形)外露的;表面的:~沟|~奉阴违。
(6)(形)指属于活人和人世的(迷信):~宅|~间|~寿。
(7)(形)带正电的:~电|~极。
(8)(名)指男性生殖器。
(9)姓。
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(动)喜爱;爱;偏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