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ㄆ一ˋ ㄍㄨㄢ
结构:辟(左右结构)官(上下结构)
⒈ 聘用官吏。
引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七:“孙仲益书数百字詆之,以为无此事, 南丰虽尝预修《英宗实録》,未久即去,且南丰自为吏属,乌有辟官之理。”
1.透彻:精~。透~。
2.驳斥或排除(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):~谣。~邪说。
3.法律;法:大~(古代指死刑)。
(1)(名)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、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;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。
(2)(形)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办|~费。
(3)(形)公共的;公用的:~大道|~厕所。
(4)(Guān)姓。
(5)(名)器官:五~|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