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ㄢ ㄕˋ
结构:谙(左右结构)事(独体结构)
⒈ 熟悉事理;懂事。
引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故諳事识体者,善权轻重,不以小害大,不以近妨远。”唐刘禹锡《酬乐天咏老见示》:“经事还諳事,閲人如閲川。”《古今小说·史弘肇龙虎君臣会》:“贵人听得,説道:‘是甚么人?好不諳事!’”周立波《盖满爹》:“楠森年纪轻,不谙事,对父亲更加放肆,也更横一些。”
熟悉、明白事理。
(动)〈书〉熟悉:~达。
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
2. 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
3. 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
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
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6. 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
7. 服侍:事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