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案户比民。参见“案户比民”。
引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方今案比之时,郡县多不奉行。”
李贤注:“谓案验户口,次比之也。”
《后汉书·江革传》:“每至岁时,县当案比。”
检验人的年龄和相貌,是否与所报户口符合。《后汉书.卷三九.江革传》:「每至岁时,县当案比。」也作「貌阅」。
(1)(名)(~子)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板|~秤。
(2)(名)(~子)案件:~子。
(3)(名)案卷;记录:~卷|病~|档~。
(4)(名)提出计划、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:方~|提~。
(5)(名)同“按”。
(1)(动)比较;较量:~武|~干劲。
(2)(动)能够相比:坚~金石。
(3)(动)比画:连说带~。
(4)(动)对着;向着:民兵用枪~着特务。
(5)(动)仿照:~着葫芦画瓢(比喻模仿着做事)。
(6)(动)比方;比喻:把帝国主义~作纸老虎。
(7)(动)比较同类数量的倍数关系;其中一数是另一数的几倍或几分之几:这里小麦和水稻的产量约为一与四之~。
(8)(动)表示比赛双方得分的对比:甲队以二~一胜乙队。
(9)(介)用来比较性状和程度的差别:他~我强。
(10)(旧读bì)〈书〉(动)紧靠;挨着:~肩|鳞次栉~。
(11)(旧读bì)〈书〉(动)依附;勾结:朋~为奸。
(12)(旧读bì)〈书〉(副)近来:~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