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ㄢˋ ㄅㄛˊ
结构:案(上下结构)伯(左右结构)
⒈ 明清时,同一年考取的秀才彼此称同案,称对方的父亲为案伯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我因先生吃斋,倒想起一个笑话,是前日在城里我那案伯顾老相公家听见他説的。”
科举时代同年考中的人,互称为「同案」,称同案的父亲为「案伯」。
(1)(名)(~子)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板|~秤。
(2)(名)(~子)案件:~子。
(3)(名)案卷;记录:~卷|病~|档~。
(4)(名)提出计划、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:方~|提~。
(5)(名)同“按”。
1. 兄弟排行次序:伯仲(指兄弟的次第,喻事物不相上下)。
2. 父亲的哥哥:伯伯。伯父。伯母。
3. 对父辈戚友的尊称:老伯。世伯。
4.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三等:伯爵。
5. 旧时对文章、道德足为表率者的尊称:“海内文章伯”。
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