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ㄅㄚ ㄢˋ
结构:八(独体结构)案(上下结构)
⒈ 宋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。
引《宋史·职官志二》:“度支分掌八案:一曰赏给案,二曰钱帛案,三曰粮料案,四曰常平案,五曰发运案,六曰骑案,七曰斛斗案,八曰百官案。”
(1)数目字:~成|~股|~卦。
(2)不定数;表示多:~面玲珑。
(1)(名)(~子)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板|~秤。
(2)(名)(~子)案件:~子。
(3)(名)案卷;记录:~卷|病~|档~。
(4)(名)提出计划、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:方~|提~。
(5)(名)同“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