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立于殿庭下申诉冤屈。参见“拜桥”。
引宋郑文宝《江表志》卷三:“国中至寃者,多立於御桥下,谓之‘拜桥’……又有阑入立於殿庭之下者,为‘拜殿’。进士曾覬南省下第,乃钉足, 谢泌下第,立殿称寃。举人之风扫地矣。”
⒉ 谄媚帝王的一种行动。
引《新五代史·苏循传》:“晋王将即位…… 循始至魏州,望州廨听事即拜,谓之‘拜殿’。及入謁,舞蹈呼‘万岁’而称臣, 晋王大悦。”
⒊ 指伊斯兰教等宗教的礼拜堂。
引郭沫若《苏联游记·乌兹别克纪行》:“拜殿颇宏大,可容纳千人以上……拜殿门前有方形月台,高出殿面几级,容人被引上月台,坐在石栏杆上观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