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ㄅㄞˋ ㄍㄨㄢ 一ㄝˇ ㄕˇ
⒈ 泛称记载轶闻琐事的文字。参见“稗官”。
引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十六回:“这稗官野史,虽説是个顽意儿,其为法则,则如文章家一也;必先分出个正传附传,主位宾位,伏笔应笔,虚写实写,然后才得有个间架结构。”
野史,私家编撰的史书。稗官野史指街谈巷说的琐碎言论。
(1)(名)(~子)草本植物;是稻田的害草;但果实可酿酒或做饲料。
(2)(名)(~子)这种植物的果实。
(3)(形)〈书〉比喻微小、琐碎的。
(1)(名)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、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;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。
(2)(形)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办|~费。
(3)(形)公共的;公用的:~大道|~厕所。
(4)(Guān)姓。
(5)(名)器官:五~|感~。
(1)(名)野外:~地|~外。
(2)(名)界限:视~。
(3)(名)指不当政的地位:在~|下~。
(4)(形)不是人所饲养或培植的(动物或植物):~花|~草|~兽。
(5)(形)蛮横不讲理;粗鲁没礼貌:~蛮|粗~|撒~。
(6)(形)不受约束:~性|玩~了。
(1)(名)历史:~学。
(2)(名)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。
(3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