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周公卿、大夫、王子弟的采邑,封地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则治都鄙。”
郑玄注:“都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。”
孙诒让正义:“凡公卿大夫贵戚有功德,得世禄者,皆颁邑以为其禄,是谓采邑;在王子弟无官者,虽无禄,而得以恩泽食邑。”
⒉ 京城和边邑。
引《左传·襄公三十年》:“子产使都鄙有章。”
杜预注:“国都及边鄙。”
《国语·吴语》:“天夺吾食,都鄙荐饥。”
韦昭注:“都,国也,鄙,边邑也。”
借指全国。 宋苏辙《西掖告词·张元方权发遣府界提点》:“然朝廷置使以纠察政刑,则与诸道比。盖所以详治都鄙,而仪刑四方,不可不慎也。”
⒊ 美好和丑陋。
引《文选·马融<长笛赋>》:“是以尊卑都鄙,贤愚勇惧。”
李善注:“毛萇《诗传》曰:‘ 子都,世之美好者;鄙,陋也。’”
康有为《大同书》甲部第五章:“贫富相耀,都鄙相惊,贵贱相形,愚智相倾。”
古代王侯子弟公卿大夫的采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