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遇
1. 接待,对待。
2. 指享有的权利,社会地位等。
3. 物质报酬;工资福利。
⒈ 接待;对待。
引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立宛贵人之故待遇汉使善者名昧蔡以为宛王,与盟而罢兵。”
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思王植传》“帝嘉其辞义,优詔答勉之” 裴松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:“是时待遇诸国法峻。”
宋司马光《涑水记闻》卷九:“抚养羌属,亲入其帐,得人欢心……部落待遇如家人。”
中杰英《罗浮山血泪祭》:“这青年人本来是相当魁伟健壮的,长期的营养不良和非人的待遇,让他只剩下一个清癯的架子。”
⒉ 优遇;恩遇。
引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:“诸王大人或前至,所在郡县为设官邸,赏赐待遇之。”
《北史·燕子献传》:“神武旧养韩长鸞姑为女,是为阳翟公主,遂以嫁之,甚被待遇。”
《云麓漫钞》卷四引宋李俦《挽张叔夜》诗:“一门蒙待遇,徒有泪沾巾。”
⒊ 指物质上的报酬或政治上所给予的权利、地位。
引邓小平《贯彻调整方针,保证安定团结》二:“退休、离休的干部,在政治待遇、生活待遇等各方面,都要逐个做出妥善安排。”
李劼人《天魔舞》第八章:“唉!你们职员的待遇都好,比我们公务员强多了!”
⒋ 指对待人的情形、态度、方式。
引冯雪峰《寓言·槐树和驴子》:“但你也要晓得,用不平等的待遇对待各种朋友,也是一个有名望的人的羞耻呀。”
对待、接待。
如:「这职务待遇很高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