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˙ㄉㄜ 一ㄢˇ
结构:得(左右结构)眼(左右结构)
⒈ 原谓盲人复明。
引晋法显《佛国记》:“精舍西北四里有榛,名曰得眼木。有五百盲人,依精舍住此,佛为説法,尽还得眼。盲人欢喜,刺杖著面,头面作礼,杖遂生长丈,世人重之,无敢伐者,遂成为榛。是故以得眼为名。”后用以比喻人由迷昧而得醒悟。 宋黄庭坚《渔家傲·江宁江口阻风戏效宝宁勇禅师》词之二:“三十年来无孔窍,几回得眼还迷照。”
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得。拿得起来。
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,表示效果或程度:跑得快。香得很。
(1)(名)人或动物的视觉器官。通称眼睛。
(2)(名)(~儿)小洞;窟窿:泉~|炮~|拿针扎一个~儿。
(3)(名)(~儿)指事物的关键所在:节骨~儿。
(4)(名)围棋用语;成片的白子或者黑子中间的空儿;在这个空儿中对手不能下成活棋。
(5)(名)戏曲中的拍子:一板一~。
(6)(量)用于井;窑洞:一~井|一~旧窑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