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˙ㄉㄜ ㄕˊ
结构:得(左右结构)实(上下结构)
⒈ 谓审案、察访等得其实情。
引语出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皋陶为大理,平,民各伏得其实。”《周书·明帝纪》:“自周有天下以来,虽经赦宥,而事跡可知者,有司宜即推穷。得实之日,但免其罪,徵备如法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四:“待本院廉访得实,当有移文至彼知会,关取尔等到此明寃。”
治理讼狱得到实情。
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得。拿得起来。
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,表示效果或程度:跑得快。香得很。
(1)(动)内部完全填满;没有空隙:~心儿的铁球。
(2)(形)真实;实在:~话~说。
(3)(名)实际;事实:传闻失~。
(4)(名)果实;种子:开花结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