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边塞夜间举火、逐站相传以报敌情,谓之传火。
引《墨子·号令》谓:“昼则举烽,夜则举火。”
《墨子·杂守》:“亭一鼓,寇烽、惊烽、乱烽。传火以次应之,至主国止。其事急者,引而上下之。烽火以举,则五鼓传,又以火属之,言寇来者多少。”
唐戴叔伦《和罗主簿送校书兄归江南》诗:“古戍阴传火,寒芜晓带霜。”
⒉ 旧时寒食节禁烟后重行举火。古代宫中取火以赐近臣,再传递民家,故称。
引宋周邦彦《水龙吟·梨花》词:“传火楼臺,妒花风雨。”
明叶弥广《雨中清明》诗:“风俗久虚传火事,郊原又负踏青行。”
清曹寅《畅春苑张灯赐宴归舍恭记》诗:“暖随榆柳初传火,象衍鱼龙渐泮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