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ㄘˊ ㄐ一ˋ ㄙ
结构:祠(左右结构)祭(上下结构)司(半包围结构)
⒈ 清代礼部所属官署名。主掌祭祀。
引《红楼梦》第五三回:“﹝贾珍﹞一面説,一面瞧那黄布口袋,上有封条,就是‘皇恩永赐’四个大字;那一边又有礼部祠祭司的印记。一行小字,道是:‘ 寧国公贾演,荣国公贾法,恩赐永远春祭赏共二分,净折银若干两,某年月日,龙禁尉候补侍卫贾蓉当堂领讫。值年寺丞某人。’下面一个朱笔花押。”清梁章鉅《称谓录·祠祭司》:“《皇朝通考》:‘祠祭清吏司,凡祭祀其列在祀典者,则稽其实。丧祭贵贱有等,皆定其程。凡术数、医卜、音乐及僧道并藉领之……’案今之祠祭司亦称大主禋。”
见〔祠堂〕。
1. 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:祭奠。祭礼。祭灵。祭典。祭扫。
2. 供奉鬼神或祖先:祭祖。祭天。祭祀。祭灶。
3. 使用(法宝):祭起一件法宝。
(1)主管。
(2)(动)主持、操作。
(3)(名)一级机关内一部门。
(4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