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止息之所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宫伯》:“授八次八舍之职事。”
郑玄注:“郑司农云:‘庶子卫王宫,在内为次,在外为舍。’次,其宿卫所在;舍,其休沐之处。”
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次舍之众寡。”
孙诒让正义:“凡吏士有职事常居宫内者为官府,官府之小者为舍。其官府本在外而入内治事,或无专职而入共守卫,使令暂居更直者为次……凡次,多在路门外,应门内,近治朝之处;舍则当在应门之外,皋门之内,与次不同处也。”
《汉书·吴王刘濞传》:“治次舍,须大王。”
颜师古注:“次舍,息止之处也。”
清恽敬《杂记》:“云气乍聚乍散,不繫次舍。”
⒉ 息宿;止息。
引唐刘禹锡《天论中》:“夫舟行乎潍、淄、伊、洛者,疾徐存乎人,次舍存乎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