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由国家依立法程序制定,并用文字公布施行的法律。
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,以文字颁布施行的法律。如宪法、法令、自治法规、条约等。因可直接发生效力,也称为「直接法源」。相对于不成文法、自然法、习惯法而言。
1.做好,做完:成功。完成。成就。成事。成交。成立。成婚。成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:成人之美。玉成其事。
2.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成形。成性。成人。自学成才。蔚然成风。
3.变为:长成。变成。
4.可以,能行:成,就这么办。
5.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成。
6.够,达到一定数量:成年累(lěi)月。
7.已定的,定形的:成规。成俗。成见。成例。成竹在胸。
8.十分之一:增产三成。
9.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成宋乱”。
10.姓。
(1)(名)文字;记录语言的符号:中~。
(2)(名)文章;作品:美~。
(3)(名)文言:半~半白。
(4)(名)指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:~化|~明|~物。
(5)(名)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|繁~缛节。
(6)(名)非军事的(跟‘武’相对):~职|~武双全。
(7)(名)古时称在身上、脸上刺画花纹或字:~身|~了双颊。
(8)(旧读wèn)掩饰:~过饰非。
(9)(名)关于读书人的:~人。
(10)(名)姓。
(11)(量)一文不值。
(12)(形)柔和;不猛烈:~雅|~火。
(13)(形)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|水~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