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注销,勾销。
引《旧唐书·宪宗纪上》:“遭水旱处,通计所损,便与除破,不得检覆。”
宋俞文豹《吹剑四录》:“淳熙六年,太社令叶大廉乞内省取索,给凭由二本,一付传宣司,一付本省,封付本库务官,验支乞缴奏,合同下户部除破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五年》:“詔:‘ 淮南州县官吏擅离职任之人,特与放罪,令依旧还任;其抛弃官物,并与除破。’”
(1)(动)去掉:斩草~根。
(2)(介)不算在内:~外。
(3)(名)算术中用一个不是零的数把另一个数分成若干等份:六~二。
(4)(名)台阶:庭~。
(5)(动)封建时代指任命官员。
(1)(形)完整的东西受到损伤而变得不完整:~烂|手~了|书~了。
(2)(动)使损坏:~釜沉舟。
(3)(动)使分裂;劈开:势如~竹|~开西瓜。
(4)(动)整的换成零的:~零钱。
(5)(动)突破;破除(规定、习惯、思想等):~格|~例|不~不立。
(6)(动)打败(敌人);打下(据点):大~敌军|城~了。
(7)(动)花费:~钞|~费。
(8)(动)〈口〉不顾惜:~工夫。
(9)(动)使真相露出;揭穿:一语道~。(形)讥讽质量等不好:一语道~。(形)讥讽质量等不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