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ㄔㄨ ㄈㄚˇ ㄅㄛˊ ㄢˋ
⒈ 谓出于律例之外进行辩驳议论。
引《资治通鉴·晋惠帝元康九年》:“乃下詔:‘郎、令史復出法驳案者,随事以闻。’”
胡三省注:“出法驳案者,谓出於法之外而为驳议也。”
(1)(动)从里面走向外面:~来|~席。
(2)(动)超出。
(3)(动)往外拿:~主意。
(4)(动)出产、产生、发生:~问题。
(5)(动)发出:~汗。
(6)(动)显露:~名。
(7)(动)显得量多:不~数。
(8)(动)支出:~纳。
(9)(名)〈方〉跟“往”连用;表示向外:快往~走。(量)一本传奇中的一个大段落叫一出;戏曲中的一个独立剧目叫一出:一~戏。(动)用在动词后;表示动作从里往外:跑~大门。(动)用在动词后;表示动作完成。含有从隐蔽到显露或从无到有的意思:做~成绩。(助)用在形容词后;表示超出:快往~走。(量)一本传奇中的一个大段落叫一出;戏曲中的一个独立剧目叫一出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
(1)(动)指出对方的意见不合事实或没道理;说出自己的意见;否定别人的意见:批~|反~。
(2)(形)〈书〉一种颜色夹杂着别种颜色;不纯净:斑~。
(3)(动)驳运:起~|~卸。
(4)(名)驳船;没有动力装置;由拖轮拉着或推着行驶的船:铁~。
(5)(动)〈方〉把岸或堤向外扩展。
(1)(名)(~子)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板|~秤。
(2)(名)(~子)案件:~子。
(3)(名)案卷;记录:~卷|病~|档~。
(4)(名)提出计划、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:方~|提~。
(5)(名)同“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