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宫殿所在之处;宫殿。
引《旧唐书·巢王元吉传》:“高祖将避暑太和宫,二王当从, 元吉谓建成曰:‘待至宫所,当兴精兵袭取之。’”
《宋史·乐志十四》:“宝章奕奕,祲宫俣俣。帝将用之,于彼宫所。”
1.帝后太子等居住的房屋:~殿。行~。故~。东~。
2.神话中神仙居住的房屋:天~。龙~。月~。蟾~。
3.庙宇的名称:碧霞~。雍和~。
4.群众文化活动或娱乐用的房屋的名称:少年~。民族~。劳动人民文化~。
5.指子宫:~颈。刮~。~外孕。
6.姓。
7.古代五音之一,相当于简谱的“1”。见〖五音〗。
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6. 姓。